前天下午三点多,我和老陈坐在他那个堆满旧书和纸箱的客厅里,茶几上放着一袋从楼下买的砂糖橘,皮已经有点干了。他忽然放下杯子,说了句:“你那事儿,还是写写吧。”我知道他说的是哪件事。去年秋天,在白云区一个朋友家的院子里,我被一头半大的黑猪拱了六分钟。
对,六分钟。我看了表。
说实话,这件事我一开始根本不想写。因为听起来像个笑话,而且很容易被写成一个笑话。但老陈说,你把它当成一个正经事写,别抖机灵。我回去想了三天,觉得他说得对。这六分钟里其实发生了好几件具体的事,值得一笔一笔记下来。
第一件事,那头猪是朋友老吴养的,叫“阿壮”,大概五十多斤。它第一次拱我的时候,我正蹲着给院里的桂花树浇水。它从侧后方过来,鼻子顶在我后腰上,力道不大,但很坚决。我往前踉跄了一步,水壶脱手,浇了自己一裤腿。老吴在旁边喊了一声“阿壮”,语气跟喊一个调皮小孩差不多。
第二件事,是时间。我看了表,从第一次被拱到最后一次,刚好六分钟。
中间那几分钟里,阿壮围着我的腿转了好几圈,鼻子在我牛仔裤上蹭来蹭去,发出那种低沉的、满足的哼哼声。老吴说它是在找吃的,因为我裤兜里装了一小包花生。我掏出来扔到院子另一头,它跑过去叼起来,嚼了不到半分钟,又回来了。就是那种,怎么说呢,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。
第三件事,是当时在场的五个人里,有四个拿出了手机。佳佳录了一段 27 秒的视频,后来发到群里,配文是“叶子的高光时刻”。我看了那段视频,画面很晃,能听见老吴在笑,还有阿壮那种不紧不慢的哼声。视频最后几秒,是我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,它顺势把脑袋往我膝盖上一靠,像只大猫。说实话,那个瞬间我是有点喜欢它的。
但我不打算把这件事写成一篇“人与动物和谐相处”的稿子,因为那不是它真实的样子。
我的观点很直接:这件事之所以值得记下来,恰恰因为它没有任何象征意义。它就是一头猪拱了一个人六分钟,仅此而已。我们太习惯给每件事找一个意义,找一个“其实说明了一个道理”,好像不这样就白经历了。但我后来跟老陈聊,他说了一句话我记到现在:“有些事你写它,就是因为它发生了。”我觉得这句话比很多长篇大论都管用。
后来那天晚上,我们几个人在院子里吃火锅,阿壮被关在旁边的圈里,安静得像换了一头猪。老吴一边涮肉一边说,它平时不这样,今天是看你蹲着,以为你要跟它玩。我信了。那天夜里我走的时候,它趴在圈门口,眼睛半闭着,尾巴轻轻晃了一下。那个画面我记了很久,比那六分钟本身还清楚。
今天写这篇,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。事情的来龙去脉、每个在场的人、每一句说过的话,我都尽量原样搬上来。不加工,也不升华。如果非要说什么,那就是:有些六分钟,比很多个下午都长。好了,这事就算说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