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里的灯管有一根坏了一半,一闪一闪,老板老周靠在柜台后面打瞌睡,收音机里放着不知道哪一年的评书。我蹲在那儿,手指从一排脊背发硬的旧书里拨过去,最后在倒数第二格摸到它 —— 阿城《棋王》,作家出版社,1987 年 4 月第 1 版,定价一块一毛五。
我把版权页翻来覆去看了三遍。其实我不懂版本,也不是藏书的人,就是单纯想确认一下。老周被我吵醒,揉着眼睛说:“那本我收来的时候就折了角,你别给我弄散了。”我说我不买,他就哦了一声,又靠回去。
你看,这就是我昨晚的全部成果:蹲了四十分钟,被嫌弃了一句,什么都没买。
但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。不是因为书,是因为那四十分钟里我居然没有掏出手机。你懂那种感觉吗,就是很久没有连续四十分钟只想一件事了。我平时在 十八岁韩剧电影 那类页面之间来回跳,手指比脑子快,一天下来什么都没记住。昨天晚上反而是这几个月里我信息密度最低、但记得最清楚的一晚。
这话有点绕,我承认。我不是在反对读书,我自己一年也就读个十来本,还经常半途而废。上个礼拜我在 公公给儿媳过生日 那篇底下跟人聊了两句,对方说现在谁还有耐心看长东西。我当时没回,其实我想说的是,耐心这个词被用坏了,好像它是一种天赋。不是的,耐心是被时间硬生生磨出来的,你手头没事干,自然就有耐心了。
所以问题从来不是读不读得下去,是你有没有给自己留出那段没事干的时间。
为什么我现在开始记这些零碎
我今年三月开始在这个站上写东西,起因特别小 —— 有天晚上加班到十点半,办公楼里只剩我和保洁阿姨,她拖地拖到我脚边,停下来问我要不要先挪一下椅子。我说不用不用,她就绕着走了一圈,那个水痕在灯下面亮得晃眼。那天回去我写了第一篇,写的就是这个场景,四百来字,没人看。
后来就断断续续写了一百多篇。有写加班的,有写我妈在电话里念叨菜价的,有写 砰砰砰砰无乱码do 那种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点进去的页面。写得很碎,但我发现一个事:只要我把它写下来,那件事就不会白白过去。这大概就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唯一理由,不崇高,也不宏大。
顺便说一句,我上周翻到一篇写 每晚加班都湿漉漉的办公室 的旧文,写得比我好,我承认。看完我把自己的草稿删了两百字。
昨天下午的另一件小事
其实在旧书店之前,昨天下午我还去了趟邮局,给我妈寄一箱她念叨了两个月的陈皮。排队排了二十五分钟,前面的大爷填单子填错了三次,柜员小姑娘一句怨言都没有,第四遍还是笑着说“叔您慢点,不急”。我站在后面,忽然就不着急了。
讲真,那天下午我本来是要赶一个稿子的,结果一整个下午什么都没赶出来。
但我觉得值。人总要有一两个下午是白过的,不然日子全是任务,到头来啥也想不起来。这就是我现在的状态 —— 累,像走了很远的路,但走过来之后回头看,路上的东西我居然都还记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