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三点多,我在城南旧书摊翻到一本 1978 年印刷的《家庭摄影入门》,封面已经掉了,摊主老周收我三块钱。
翻开第七十二页,里面夹着一张褪色的电影票根,票面上印着「1979 年 4 月 12 日 · 红星电影院 · 票价 0.15 元」。我拿给老周看,他抬头愣了两秒,说这摊子在这摆了十一年,这本书一直压在最底下那格。
票根背面有一行铅笔字,写得歪歪扭扭:「下次带我妹来。」就这么七个字,我盯着看了很久。
一、书里还夹着别的东西
我把书从头翻到尾,又找出两样东西。一张黑白全家福,边角卷了,上面五个人,穿的是七十年代那种灰蓝布衫。照片背后写「1977.10 合影于人民公园北门」,字迹和票根背面那句是同一个人。
还有一张夹在第 108 页的收据,是 1981 年 9 月 3 日、新华书店的一张购书凭证,金额 1.20 元,品名栏只写了两个字:「相册」。
我猜这三样东西是同一个人陆陆续续放进去的。他买书、拍照、看戏、买相册,然后把这一切都夹进了这本《家庭摄影入门》里,再也没有取出来。
二、今天顺带翻到的其他几条
顺手把这周整理的东西也记一下,不然我怕自己又忘了:
- 周一,楼下修鞋的郑师傅说他 2019 年在火车站捡到过一个相机包,里面有一卷没冲的胶卷,他至今没敢洗。
- 周三,我翻到一位叫林素云的女士写的读者来信,落款 2003 年 6 月,讲了她在旧货市场买回自己家老相册的事。
- 还有一条是 我和三个猛男室友玩港诡实录,写的时候手抖,现在读回去还是手抖。
这些事彼此没关系,但放在一起看,你会发现大家都在跟一些旧东西较劲。
三、我的看法,可能不太讨喜
我甚至觉得,一本干干净净、什么也没夹的旧书,是不完整的。它像一个人,没留过任何痕迹,你就不知道他哭过没有。
当然我也承认这话有点矫情。可我就是这么想的。
四、回到这张票根
那张 1979 年的票根,我最后又夹回第 72 页了,没带走。老周说你要真喜欢,五毛钱给你,我说不用,留在书里更好。
我总觉着,有些东西一旦被一个人彻底取走,就再也不会被第二个人看见了。
顺便说一句,这周还在整理另两篇旧稿,一篇是 二对一的男女关系2,另一篇是 水蜜桃by菠萝包,都不长,但都挺实在的。
就这些。今天有点失望,因为没找到 1985 年之前的老照片底片;也有些意外的收获,比如那张票根背面那七个字。
——叶子,写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傍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