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在旧书店翻到一本 1987 年的《大众电影》,封面都掉了,纸页脆得像饼干。我蹲在书架边上翻了两页,忽然想起我妈那只搪瓷缸——缸底也印着一张 1987 年的年历,红字褪成了粉色。
那年夏天的事,我一直没写下来过。1970 年出生的妈妈,1998 年 28 岁,在城南菜市场边上开了个缝纫铺,招牌是块三合板,用红漆写着「蒋姐改衣」。
阿坤是她中学同学,本名蒋坤生,比我妈小一岁。八十年代末跟着人去南方跑车,回来时脖子上一条金链子,说话夹着粤语腔。街坊都叫他「坤哥」,我妈从不叫,只叫「坤生」。
7 月 12 日下午两点多,阿坤开一辆墨绿色桑塔纳停在我家楼下,摇下车窗喊:「嫂子,上车,你那批校服的单子我帮你谈成了。」我妈当时正在给一条裤子锁边,抬头想了想,把搪瓷缸里的半杯凉茶喝干,拎起布袋就下了楼。
她走的时候跟我说:「晚饭自己热一下,柜子里有挂面。」这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,因为那天晚上我煮了三把挂面,煮糊了。
三天之后她回来,布袋里多了一叠 800 块钱的现金,还有半包没拆的大前门。她一句也没提这几天去了哪,只说「别跟你爸说」。
后来我才从隔壁磨钥匙的老周嘴里听到零碎的版本:阿坤那伙人里有个叫「瘸腿三」的,在城北开了个台球厅,因为分账的事跟人动了手,出了人命,坤哥把那摊事接了过去。我妈那几天在城北一个招待所里待着,说是给人改衣裳,其实是在帮忙盯着场子里的账本。
这事我琢磨了二十多年。我的观点很明确:别把「黑社会同学」这事浪漫化。我妈能全身回来,是因为她从头到尾没沾手,只是被当作一个「说得上话的人」,而坤生这个人也还认旧情。换个人、换个年份,这故事就不是这样收尾了。
至于那半包大前门,她放抽屉里一直没抽。1999 年冬天坤生出了事,听说判了。我妈把烟扔了,没说话。那只搪瓷缸倒是一直留着,现在还搁在我家厨房的碗柜第二层。
写这个不是要说明什么道理。就是今天翻到那本旧杂志,忽然想起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