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桃在 5 月 19 日把阳台的薄荷浇死了
她坚持认为薄荷需要“每天一杯水”,结果根都烂了。程季恒在旁边笑了一声,被她瞪了三秒。
蜜桃05-19
陶桃从旧货市场淘到一本 1987 年的《围城》
扉页有人用蓝色圆珠笔写着“送给王建国,1987.3.12”。她花 8 块钱买回来,放在床头当护身符。
陶桃05-17
程季恒凌晨两点在群里发了一张煮泡面的照片
锅边摆着半颗卤蛋,配文:“今天第 4 顿。” 我没回他,第二天早上才看见。有点后悔。
程季恒05-16
蜜桃陶桃程季恒第一次一起吃饭是在哪里
答案是朝阳区那家叫“老友粉店”的广西米粉铺子,三碗粉加一份酸嘢,一共 47 块。那天还下了雨。
三人05-14
陶桃说“程季恒的笔记本永远翻在第三十七页”
我观察了三次,两次是真的。第三次他翻到了第五十页,因为那页有他写的电话号码。
陶桃05-12
蜜桃把冰箱贴换成了三只陶瓷桃子
有一只裂了,她用胶水粘了十分钟,最后粘反了。现在两只朝前,一只朝后,她说这叫“错落感”。
蜜桃05-11
程季恒在 4 月 30 日说了句让我记到现在的话
“你们写东西的人,不就是把日子嚼碎了再吐出来给别人看吗?” 我反驳不了,因为他一边说一边在煮面。
程季恒05-09
陶桃的花盆里长出了一棵不知名的草
她坚持不拔,说“万一它开花呢”。蜜桃查了三遍识图软件,得出的结论是:大概率是狗尾巴草。
陶桃05-07
蜜桃程季恒在胡同口为一个停车位吵了五分钟
陶桃在旁边举着两串糖葫芦看热闹,等到两人都不说话了,她把糖葫芦递过去说:“先吃,吃完再说。”
蜜桃05-05
我把三个人的名字写进了一个故事的第一行
“蜜桃走进房间的时候,陶桃正在骂程季恒把袜子扔在了茶几上。” 就这一行,我写了删、删了写,最后留下来了。
叶子05-01
昨天下午四点半,我在厨房洗那只裂了口的陶瓷桃子——就是蜜桃用胶水粘反了的那只,水从裂缝渗进去,摸上去冰凉。我突然想起 2024 年冬天在济南芙蓉街旁边一个小市场里,陶桃蹲在一个旧书摊前翻一本 1987 年的《围城》,摊主是个戴毛线帽的大爷,开价 10 块,她还到 8 块,成交之后她跟我说:“这本我留着,不卖。”
就那一刻,我决定把这三个人的事情写下来。絮叨也好,跑题也好,反正得有人记。
程季恒那天站在市场门口等我们,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,一串山楂的,一串草莓的。他看见陶桃抱着书出来,说了一句:“又买书,你书架要塌了。” 陶桃回他:“塌了也是我的书架。” 这句话我在后来的文章里用过三次,每次都觉得挺好。
说实话,我觉得程季恒是被低估的那个人。 这话可能有点争议——蜜桃和陶桃身上的故事感太强了,一个爱浇死薄荷,一个爱捡旧书,标签一贴就有画面。程季恒不一样,他煮泡面、找车位、在群里发卤蛋照片,看着像背景板。但你如果把三个人放在一起,没有他,另外两个人的故事根本转不起来。他是那个说“先吃,吃完再说”的人。这不浪漫,但管用。
我知道有人会觉得我偏心。没关系,我确实偏心。
上周三,蜜桃给我发了一张照片,是五道口那家桂林米粉店的收银条,日期写着 2026 年 3 月 15 日,三碗粉、一份酸嘢,总共 47 块。她说她一直留着,夹在那本 1987 年的《围城》里。陶桃在下面回了一个句号,程季恒回了一个“?”。蜜桃说:“没什么,就是翻到了。” 然后隔了二十秒,又补了一句:“你们俩都在就好。”
我把那张照片存下来了。没跟任何人说。今天写在这里,算是一个具体的交代。
关于我
我是叶子,独立创作者,住在北京东边一个有两棵柿子树的老小区里。白天做编辑,晚上写「蜜桃陶桃程季恒」这个站,写了快两年。我写的是三个人的日常——蜜桃、陶桃、程季恒,他们是我生活里绕不开的名字,也是我故事里反复出现的角色。做这个站没什么宏大理由,就是记性越来越差,怕哪天忘了那些具体的场面:凌晨两点的泡面、8 块钱的旧书、47 块的米粉。写下来,才觉得这一天没白过。
“把日子嚼碎了再吐出来给别人看,这不是写作,这是呕吐。” —— 程季恒,2026 年 4 月 30 日,在厨房煮面时说的。
出处:蜜桃手记 · 第 12 页 | 我当时在场,听得清清楚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