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说说我为什么盯着这张收据不放
收据是手写的,钢笔字,蓝色墨水洇开了一点。上头写着:五花三斤、青梅两斤、粗盐一包。落款是“逍遥峰供销社”,经手人一栏写着“老周”。
我后来问过山下开杂货铺的周阿姨,她说她父亲确实在供销社干过,但 1998 年那会儿账本早烧了。我说可惜了,她想了半天说,你等下,转身从柜子里摸出一本 1996 年的《农村供应登记簿》。
登记簿最后一页,夹着半张纸,上面有一行字:“师叔本月肉钱先赊,下月十七一并结。” 字迹和收据上的一模一样。
关于“吃肉肉长高高”,有个细节我还没想通
这句话我最早是在山脚小学的墙上看到的,白色石灰墙,红漆写的,字有点歪。当时以为是给小孩看的。
后来才知道,写字的是一位退休的语文老师,姓陈,1995 年冬天写的。他跟我说,逍遥峰上的师叔每年腊月会背一袋肉下来,分给住校的孩子,背了大概 十一年。
陈老师记得很清楚:1997 年那次下了大雪,师叔到学校是下午 4 点 40 分,肉还冒着热气,一共 四十二斤。他把肉往传达室桌上一放,说了句“给孩子们长身体”,扭头就走。
我问他师叔叫什么,陈老师摇头:没人问过。
我的看法:别把师叔写成隐士
说实话,我不太喜欢那种把逍遥峰师叔写成“世外高人”的写法。他不是隐士,他就是一个按时下山买肉、顺手帮人的人。
隐士不赊账,隐士也不在收据上写“下月十七一并结”。我觉得这个细节比任何传说都可靠。
当然这话可能有人不同意,随他们去吧。我只是觉得,一个人肯在 1997 年的大雪里背四十二斤肉走四个多小时山路,这件事本身已经足够说明问题,不需要再往他身上加仙气。
我还没答案的三个问题
一、1998 年 4 月 17 日之后,师叔还买过肉吗?账本烧了,这条线断了。
二、周阿姨手里那半张纸,为什么被撕掉了下半截?她说不记得了。
三、陈老师 2016 年搬去了外地,我今年清明去过他老屋,门上贴的春联还是 2015 年的。我还没联系上他。
我把这三个问题写在这里,不是要谁给我答案。写出来,是怕自己忘了。